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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实施细则(修订)

作者:时间:2024-02-26点击数: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实施细则(修订)


宿舍是大学住宿生主要的学习和生活场所,是校园文明的窗口。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文明建设,营造“卫生、安全、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和“自律、自强、互助、友爱”的人文环境,按照《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泉轻工院党委[2017]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中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按照学生文明宿舍的创建标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辅导员和生管老师的作用,调动自律委员会和宿舍长以及全体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把学生宿舍建设成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学生之家,成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加强文明宿舍建设,彻底消除宿舍内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学校和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学生创造舒适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2.为充分发挥我校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逐步完善学生自我管理的机制,成立学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充分发挥各学院辅导员、生管员老师、自律会和宿舍长的作用,以学院为单位开展评比活动,评比的结果记入各学院和辅导员、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作为今后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分阶段结合有意义的节日,开展多层次的文化教育活动,使宿舍文化向高层次、多样化、精品化方向发展。

三、工作内容

1.学生服务中心协同后勤服务中心、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利用板报、广播站大力宣传我校有关宿舍管理制度和文明宿舍建设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宿舍管理制度,细化对各类舍务管理人员的考评标准。

2.各学院辅导员要通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落实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的宿舍文化活动是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创新、有评比。

3.学校将通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定期开展以各学院、各宿舍为单位的各项丰富多彩文化活动,评出优秀活动奖,活跃宿舍文化气氛。

4.以学院或宿舍为单位,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

5.规范宿舍卫生、纪律、精神等文明方面的制度,开展宿舍文化建设,促进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评选办法

学生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指导下,由各学院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辅导员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学生服务中心对学院工作进行考核和奖励。以学院为单位,结合学校组织的联检和平时抽查结果,进行评比。实行每个月评一次,年末统计出各个学院总的得分情况,上报学校。对在文明宿舍建设中有突出成绩的辅导员、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宿舍长应予以评优。对于在这项活动中表现不好的学生干部应取消评优资格。

五、评比内容与分数计算(可为负分)

(一)卫生、内务:占50%

1.卫生制度健全5分:

宿舍长名单1分,值日生轮流表3分,安全防火负责人名单1分。

2.床铺整齐美观10分

被子叠放统一,摆放整齐,床铺整洁。被叠成统一形状放在同一朝向。有一床铺未达标准扣2分。

3.桌椅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10分。

桌椅摆放统一规范,不在宿舍时椅子必须放在桌子下面,桌上无杂物,书架书籍摆放整齐,有一处未达到标准扣2分。

4.地面清洁5分:

地面未清扫有污垢、纸篓内有垃圾、门口堆放垃圾或室内有垃圾一处扣1分,屋内有烟味扣2分,有烟头每个扣2分。

5.门窗玻璃卫生10分:

玻璃明亮,门窗无灰尘。玻璃擦不净扣1分、未擦扣3分、有一处有灰迹扣1分。周日不清扫且肮脏的扣2分。

6.用具、杂物摆放整齐5分:

脸盆、水桶、热水瓶、牙具、毛巾、鞋子、清扫工具等摆放整齐。有一项不整齐扣1分。

7.墙壁四周卫生5分:

天花板无灰网,墙壁无明星照,粘贴勾要整齐规范等。未达到标准一项扣2分。

(二)行为、安全规范:40%(可为负分)

1.进入宿舍举止不文明,不尊重他人,不服从管理的。扣2分。

2.严禁在屋内打闹,大喊大叫,打架骂人,寻衅滋事。每项扣2分。

3.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将钥匙转给他人。每项扣2分。

4.爱护公共设施,凡损坏公物的应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的严肃处理,扣2分。

5.每晚23:00熄灯就寝,违反者扣2分。

6.遵纪守法22分:

⑴晚归寝1人次扣5分,晚归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累计三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夜不归寝1人次扣10分,学校将通知家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⑵未经允许进入异性宿舍者,上报学生服务中心处理,当事人双方宿舍各扣5分/次。

⑶非规定时间内从事娱乐活动,2人次扣1分。

⑷私接电源及违章使用各类高能电器(500瓦以上)及明火灶具等扣10分/次。

⑸熄灯后使用其他照明设备(除浴室和洗手间),1人次扣5分,使用明火照明的扣10分。

⑹向窗外扔杂物或泼水等1人次扣2分。

⑺宿舍内学生之间斗殴,上报学生服务中心处理,扣10分/人。

⑻饲养各种宠物,1人次扣5分。

⑼其他违纪行为按学校公寓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扣分。

(三)文化活动:10%

积极参加由学生服务中心举办的各项宿舍文化活动,根据参加活动次数加分。

六、评比结果

文明宿舍建设每学期最少开展一次评选活动,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学生文明宿舍建设评比结果记入《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