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 假 须 知
亲爱的各位同学:
暑假生活即将到来,为使同学们能平安回家、按时返校,顺利度过愉快的假期生活,现将假期及假前、假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放假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下学期返校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农历七月十七),2015年8月31日报到整理卫生,2015年9月1日接待新生,2015年9月2日正式上课,请同学们务必按时到校,对无故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论处;
二、为保证水电暖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学校定于从2015年7月17日上午至8月22日对教学楼、公寓楼进行封闭,并停止供应水电暖,请同学们务必在7月16日下午6点之前离校。离校时请同学们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注意断水、断电,做好卫生,最后一名同学离开时,要锁(关)好门窗并报知班导师;
三、放假后,请同学们立即回家,不要在外逗留;
四、旅途及假期中要做好以下几点:
1.注意旅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别是乘坐中长途汽车、火车的同学;
2.注意饮食卫生与安全,讲究卫生,合理饮食,禁止参加非法传销活动;
3.特别注意交通和防火安全,不到湖泊、水库、河流、大海等地方游泳,以免发生意外,避免欺诈,严禁私自包车,也不允许任何学生乘坐私人雇用的车辆;
4.抽出一定时间复习、预习功课,为下学期的学习做好准备;
五、暑假期间,请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与推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要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聚众闹事、参加非法集会和非法传销等;遵守社会公德,不赌博、不酗酒,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大学生。
六、学生可在7月25日后,登陆泉州轻工学院首页右下角的教务管理系统(http://www.qzqgxy.com/)查询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希望全体同学能够及时查询成绩,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请在假期做好复习,开学后两周内学校将进行补考。
最后祝全校同学暑假愉快!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0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2015-2016学年学杂费收缴的通知
(适用于13级、14级学生)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项 目
| 学费(元/生)
| 住宿费(元/生)
| 代办费(元/生)
|
金 额
| 7000
| 1200
| 500
|
二、缴费方式
1、请在与学院财务室核对的学生本人代扣代缴银行卡内存入应缴的学杂费(存入额需比应缴金额多出10元),学院将于2015年8月28日至8月29日委托银行划款。划款成功的同学报到时可直接到学院财务室领取缴费票据。
2、划款未成功或未提供银行卡号的同学请于2015年8月30日前将应交学杂费转入学院账户(请注明缴费学生的“班级”、“姓名”等相关信息),并凭银行回单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内到学院财务室领取缴费票据。学院账户信息如下:
(1)单位名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单位名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晋江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晋江支行
账号:3500 1656 2070 5910 0416 账号:1353 0101 0400 1574 0
学院财务室联系电话:0595-36207689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财务科
二0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