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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职业学院201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5-07点击数: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文件

关于评选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9届毕业生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奖励毕业生在学习、工作中的先进个人,给广大在校生树立典范,根据学校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规定,评选出201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19届优秀毕业生

2019届优秀学生干部

2019届优秀团干部

2019届优秀团员

二、评选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品德良好,在学生中起先进模范作用;

2、在校期间,无挂科记录;

3、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4、符合学校对于参评项目的规定,具体见各评选规定。

三、评选数额

1、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按照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3%;

2、优秀团干按照各学院班级数评选。

名额详见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

各学院评选工作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1、候选人产生。由各辅导员召集本班班委,组成班级评选小组,初步产生班级候选人,候选人采用差额选举。

2、班级投票。根据班级评选小组评选的候选人,在班级范围内公开投票,票多者获选。

3、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各班级报送的名单,对获选人员的评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服务中心。各学院最晚于2019年5月23日前将评选资料(包括登记表、推荐表、大一、大二原始成绩单)报送至学生服务中心。

4、学校审核、公示。学生服务中心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对每个学生的成绩排名、获奖情况及平时表现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名单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评优项目登记表,登记表统一手写(字迹工整),一人一份,纸质版,封面单页打印,其余的正反面打印,主要事迹2面,共3页;

2、各评优项目推荐表,每个学院一份,纸质版,须各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

3、推荐表名单顺序与登记表顺序应当一致;

4、大一、大二原始成绩单应加盖学院公章。

六、报送时间

各学院评选的名单应在本学院公示3天,并于2019年5月23日之前报送校学生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审核无异议后全校公示5天。

联系人及电话:郑丽娟,0595-36203399
邮箱:1127678931@qq.com

 

附件:1、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规定

      2、各评优项目登记表

      3、各评优项目推荐表

      4、各学院名额明细表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2019年5月6日印发




附一 

201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各学院名额

 

学院

毕业生人数

优秀毕业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金龙商学院

518

16

16

12

16

恒安智能工学院

165

5

5

6

5

安踏时尚设计学院

143

4

4

4

4

浔兴建筑学院

336

10

10

9

10

艾派文创学院

199

6

6

6

6

食品工程学院

56

2

2

2

2

总计

1417

41

41

41

41

 

注意: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按照在校生的3%评选,优秀团干部按照每班1个的指标评选;请严格按照各项评优规定、材料要求做好推选及公示,并按照文件要求于2019年5月23日前报送学生处,过期将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