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文件
 关于评选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9届毕业生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奖励毕业生在学习、工作中的先进个人,给广大在校生树立典范,根据学校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规定,评选出201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19届优秀毕业生
 2019届优秀学生干部
 2019届优秀团干部
 2019届优秀团员
 二、评选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品德良好,在学生中起先进模范作用;
 2、在校期间,无挂科记录;
 3、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4、符合学校对于参评项目的规定,具体见各评选规定。
 三、评选数额
 1、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按照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3%;
 2、优秀团干按照各学院班级数评选。
 名额详见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
 各学院评选工作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1、候选人产生。由各辅导员召集本班班委,组成班级评选小组,初步产生班级候选人,候选人采用差额选举。
 2、班级投票。根据班级评选小组评选的候选人,在班级范围内公开投票,票多者获选。
 3、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各班级报送的名单,对获选人员的评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服务中心。各学院最晚于2019年5月23日前将评选资料(包括登记表、推荐表、大一、大二原始成绩单)报送至学生服务中心。
 4、学校审核、公示。学生服务中心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对每个学生的成绩排名、获奖情况及平时表现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名单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评优项目登记表,登记表统一手写(字迹工整),一人一份,纸质版,封面单页打印,其余的正反面打印,主要事迹2面,共3页;
 2、各评优项目推荐表,每个学院一份,纸质版,须各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
 3、推荐表名单顺序与登记表顺序应当一致;
 4、大一、大二原始成绩单应加盖学院公章。
 六、报送时间
 各学院评选的名单应在本学院公示3天,并于2019年5月23日之前报送校学生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审核无异议后全校公示5天。
 联系人及电话:郑丽娟,0595-36203399
邮箱:1127678931@qq.com
  
 附件:1、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规定
       2、各评优项目登记表
       3、各评优项目推荐表
       4、各学院名额明细表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2019年5月6日印发
 
附一 
 201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各学院名额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  | 
    
    
     金龙商学院  | 
     518  | 
     16  | 
     16  | 
     12  | 
     16  | 
    
    
     恒安智能工学院  | 
     165  | 
     5  | 
     5  | 
     6  | 
     5  | 
    
    
     安踏时尚设计学院  | 
     143  | 
     4  | 
     4  | 
     4  | 
     4  | 
    
    
     浔兴建筑学院  | 
     336  | 
     10  | 
     10  | 
     9  | 
     10  | 
    
    
     艾派文创学院  | 
     199  | 
     6  | 
     6  | 
     6  | 
     6  | 
    
    
     食品工程学院  | 
     56  | 
     2  | 
     2  | 
     2  | 
     2  | 
    
    
     总计  | 
     1417  | 
     41  | 
     41  | 
     41  | 
     41  | 
    
   
  
  
  
 注意: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按照在校生的3%评选,优秀团干部按照每班1个的指标评选;请严格按照各项评优规定、材料要求做好推选及公示,并按照文件要求于2019年5月23日前报送学生处,过期将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