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文件
关于评选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9届毕业生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奖励毕业生在学习、工作中的先进个人,给广大在校生树立典范,根据学校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规定,评选出201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19届优秀毕业生
2019届优秀学生干部
2019届优秀团干部
2019届优秀团员
二、评选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品德良好,在学生中起先进模范作用;
2、在校期间,无挂科记录;
3、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4、符合学校对于参评项目的规定,具体见各评选规定。
三、评选数额
1、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按照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3%;
2、优秀团干按照各学院班级数评选。
名额详见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
各学院评选工作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1、候选人产生。由各辅导员召集本班班委,组成班级评选小组,初步产生班级候选人,候选人采用差额选举。
2、班级投票。根据班级评选小组评选的候选人,在班级范围内公开投票,票多者获选。
3、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各班级报送的名单,对获选人员的评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服务中心。各学院最晚于2019年5月23日前将评选资料(包括登记表、推荐表、大一、大二原始成绩单)报送至学生服务中心。
4、学校审核、公示。学生服务中心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对每个学生的成绩排名、获奖情况及平时表现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名单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评优项目登记表,登记表统一手写(字迹工整),一人一份,纸质版,封面单页打印,其余的正反面打印,主要事迹2面,共3页;
2、各评优项目推荐表,每个学院一份,纸质版,须各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
3、推荐表名单顺序与登记表顺序应当一致;
4、大一、大二原始成绩单应加盖学院公章。
六、报送时间
各学院评选的名单应在本学院公示3天,并于2019年5月23日之前报送校学生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审核无异议后全校公示5天。
联系人及电话:郑丽娟,0595-36203399
邮箱:1127678931@qq.com
附件:1、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规定
2、各评优项目登记表
3、各评优项目推荐表
4、各学院名额明细表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2019年5月6日印发
附一
201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各学院名额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 |
金龙商学院 |
518 |
16 |
16 |
12 |
16 |
恒安智能工学院 |
165 |
5 |
5 |
6 |
5 |
安踏时尚设计学院 |
143 |
4 |
4 |
4 |
4 |
浔兴建筑学院 |
336 |
10 |
10 |
9 |
10 |
艾派文创学院 |
199 |
6 |
6 |
6 |
6 |
食品工程学院 |
56 |
2 |
2 |
2 |
2 |
总计 |
1417 |
41 |
41 |
41 |
41 |
注意: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按照在校生的3%评选,优秀团干部按照每班1个的指标评选;请严格按照各项评优规定、材料要求做好推选及公示,并按照文件要求于2019年5月23日前报送学生处,过期将取消资格。